DTS支援在資料同步的過程中移除同步對象,無需重新設定同步任務,以在降低對業務影響的情況下變更同步對象。本文將介紹移除同步對象的操作流程。
重要
本文為舊版控制台的操作流程,若您使用的是新版控制台,操作流程請參見修改同步對象。
前提條件
資料同步作業處於同步中或同步失敗的狀態。
為保障DTS可以正常串連源和目標庫、讀取源庫的庫表資訊,在配置資料同步作業時,請勿對源庫和目標庫執行升級、變更配置、網路切換、跨可用性區域遷移等操作,即源庫和目標庫須處於正常啟動並執行狀態。
注意事項
將同步對象移除後,同步作業將不再同步該對象的增量資料到目標資料庫。
操作步驟
- 登入資料轉送控制台。
- 在左側導覽列,單擊資料同步。
- 在同步作業列表頁面頂部,選擇目標資料同步作業所屬的地區。
- 找到目標同步作業,單擊其操作列的 。
- 在已選擇對象地區框中,單擊需要移除的同步對象,並單擊表徵圖將其移動至源庫對象地區框中。
- 單擊預檢查並啟動。 說明
- 在修改同步對象後,會對同步作業進行預檢查。只有預檢查通過後,才能成功啟動同步作業。
- 如果預檢查失敗,單擊具體檢查項後的表徵圖,查看具體的失敗詳情。根據失敗原因修複後,重新進行預檢查。
- 預檢查完成後開始同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