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S支援在資料同步執行個體運行過程中新增或移除同步對象,無需重新設定同步執行個體,協助您在降低對業務影響的情況下變更同步對象。
前提條件
資料同步執行個體進入增量寫入模組,且處於運行中或同步失敗的狀態。
為保障DTS可以正常串連源和目標庫、讀取源庫的庫表資訊,在修改同步對象時,請勿對源庫和目標庫執行升級、變更配置、網路切換、跨可用性區域遷移等操作,即源庫和目標庫須處於正常啟動並執行狀態。
同步執行個體的延遲小於10分鐘。
注意事項
若執行個體存在未啟動並執行增量寫入模組,則不支援修改同步對象。
若新增的同步對象是欄位,則該欄位的資料不會同步至目標庫。
在新增同步對象過程中,修改同步類型的操作僅對新增對象生效。
在修改同步對象過程中,不支援新增或修改資料校正任務。
在修改同步對象過程中,不支援修改非庫表的對象。
在修改同步對象過程中,不支援修改是否遷移帳號資訊。
若您的目標庫為AnalyticDB for MySQL 2.0,您需要在舊版控制台操作。
說明您可以在Data Management控制台右下角的中單擊,返回至舊版資料轉送控制台。
若您同步對象的粒度為表,請勿在修改同步對象前的5分鐘內執行DDL操作,否則DTS任務會報錯。
若源庫為SQL Server,則在修改同步對象時不支援新增或移除資料庫的操作。
若雙向同步執行個體未設定獨立衝突修複策略,則在修改同步對象時不支援設定獨立衝突修複策略。
操作步驟
進入目標地區的同步工作清單頁面(二選一)。
通過DTS控制台進入
在左側導覽列,單擊資料同步。
在頁面左上方,選擇同步執行個體所屬地區。
通過DMS控制台進入
說明實際操作可能會因DMS的模式和布局不同,而有所差異。更多資訊,請參見極簡模式控制台和自訂DMS介面布局與樣式。
在頂部功能表列中,選擇
。在同步任務右側,選擇同步執行個體所屬地區。
單擊目標同步執行個體操作列的修改同步對象。
修改同步對象。
新增同步對象
在源庫對象框中選擇待新增的同步對象,然後單擊將其移動至已選擇對象框。
重要您可以在同步類型中選擇是否同步新增對象的庫表結構和全量資料(僅對新增對象生效)。
若您僅需要使用對象名映射功能,您需要將同步對象從已選擇對象移動至源庫對象,提交本次修改;然後再使用修改同步對象功能重新添加至已選擇對象後,然後再使用對象名映射功能,否則映射功能不生效。
移除同步對象
在已選擇對象框中選擇待移除的同步對象,然後單擊將其移動至源庫對象框。
單擊下一步高級配置。
單擊下一步預檢查並啟動。
說明在修改同步對象後,執行個體會進行預檢查。只有預檢查通過後,才能成功啟動同步作業。
如果預檢查失敗或產生警告,請根據實際情況修複後重新進行預檢查。
預檢查通過率顯示為100%時,單擊修改成功,返回列表。
在運行狀態列,查看修改同步對象後執行個體的狀態。
說明若您未開啟自動重新整理功能,則需要手動單擊操作上方的按鈕,以重新整理同步執行個體的運行狀態。
常見問題
目標庫為Kafka的同步執行個體,是否支援修改Kafka壓縮格式?
支援。
修改同步對象時是否支援修改資料校正任務?
不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