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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存储 OSS:使用报警服务

更新时间:Dec 04, 2024

当您需要监控OSS资源的使用情况时,可以创建报警规则。如果资源的监控指标达到报警条件,云监控自动发送报警通知,帮助您及时得知异常监控数据,并快速处理。

创建报警规则

  1. 登录云监控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报警服务 > 报警规则

  3. 报警规则页面,单击创建报警规则

  4. 创建报警规则面板,设置报警规则相关参数。

    参数

    说明

    产品

    选择对象存储OSS

    资源范围

    报警规则作用的资源范围。取值:

    • 全部资源:报警规则作用于OSS所有资源。

    • 应用分组:报警规则作用于OSS指定应用分组内的全部资源。

    • 实例:报警规则作用于OSS的指定资源。

    规则描述

    报警规则的主体。当监控数据满足报警条件时,触发报警规则。规则描述的设置方法如下:

    1. 单击添加规则,在下滑菜单中选择合适的指标类型。

    2. 设置规则描述面板,先输入规则名称,再设置规则条件。

      • 单指标:先选择监控指标,再为其设置阈值和报警级别。

      • 组合指标:先选择报警级别,再配置多指标报警描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监控指标设置报警条件。

        说明

        如果设置了多个指标报警规则,则目标资源必须在每个指标上均有数据,只有在满足条件后才能够正常触发报警。例如:在多指标报警规则中,如果包含公网的监控指标,而ECS主机资源并未配置公网IP,则将无法正常触发报警。

      • 表达式:先选择报警级别,再配置报警表达式。

      • 智能阈值:关于智能阈值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概览创建智能阈值报警规则

        说明

        智能阈值功能处于邀测阶段,您需要提交工单申请。

    3. 单击确定

    通道沉默周期

    报警发生后未恢复正常,间隔多久重复发送一次报警通知。取值:5分钟、15分钟、30分钟、60分钟、3小时、6小时、12小时和24小时。

    某监控指标达到报警阈值时发送报警,如果监控指标在通道沉默周期内持续超过报警阈值,在通道沉默周期内不会重复发送报警通知;如果监控指标在通道沉默周期后仍未恢复正常,则云监控再次发送报警通知。

    例如:当通道沉默周期选择12小时时,如果报警未恢复正常,则间隔12小时后,云监控会再次发送报警通知。

    生效时间

    报警规则的生效时间。报警规则仅在生效期内才会发送报警通知。

    说明

    当报警规则不在生效期时,不会发送报警通知,但是报警历史记录仍然会显示在报警历史列表中。

    报警联系人组

    发送报警的联系人组。

    应用分组的报警通知会发送给该报警联系人组中的报警联系人。报警联系人组是一组报警联系人,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报警联系人。

    关于如何创建报警联系人和报警联系人组,请参见创建报警联系人或报警联系人组

    标签

    报警规则的标签。包括标签名称和标签值。

    说明

    您最多可设置6组标签。

    报警回调

    公网可访问的URL,用于接收云监控通过POST请求推送的报警信息。目前仅支持HTTP协议。关于如何设置报警回调,请参见使用阈值报警回调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弹性伸缩

    如果您打开弹性伸缩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触发相应的伸缩规则。您需要设置弹性伸缩的地域弹性伸缩组弹性伸缩规则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日志服务

    如果您打开日志服务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将报警信息发送至日志服务的日志库。您需要设置日志服务的地域ProjectNameLogstore

    关于如何创建Project和Logstore,请参见快速入门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轻量消息队列(原 MNS)— topic

    如果您打开轻量消息队列(原 MNS)— topic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将报警信息写入主题。选择该选项后,您需要设置地域和主题。

    关于如何创建主题,请参见创建主题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函数计算

    如果您打开函数计算开关,当报警发生时,会将报警通知发送至函数计算进行格式处理。您需要设置函数计算的地域、服务和函数。

    说明

    单击高级设置,可设置该参数。

    无数据处理方法

    无监控数据时报警的处理方式。取值:

    • 不做任何处理(默认值)

    • 发送无数据报警

    • 视为恢复

  5. 单击确认

管理报警规则

您可以对已创建的报警规则执行以下常见操作:

操作

说明

修改报警规则

当已有报警规则不能满足您指定云产品的监控指标的报警需求时,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报警规则。

禁用报警规则

当您需要手动停止云产品服务,进行维护或升级时,可以禁用报警规则,避免因人为变更而收到大量且无用的报警通知。

启用报警规则

当您完成云产品的维护或升级后,可以重新启用报警规则。

删除报警规则

当您不再需要某条报警规则时,可以对其执行删除操作。

重要

删除Bucket不会自动删除关联该Bucket的报警规则。如果您不希望保留已创建的报警规则,请手动删除规则。

查看目标报警规则的报警历史

您可以查看指定报警规则中的所有故障资源的报警详情和报警图表,及时定位并处理资源故障。

使用阈值报警回调

云监控除了邮件和WebHook的报警通知方式外,还可以使用报警回调方式,实现将云监控发送的报警通知集成到已有的运维系统或消息通知系统。

报警通知合并

当同一个阿里云账号的多个资源在同一报警规则和周期内同时报警时,为减少报警资源的消耗和冗余信息的干扰,云监控在第一条报警通知发出后,以一分钟为周期对后续的报警通知进行合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