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您介紹ALB執行個體的變更配置規則和操作。
更新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
更新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的變更配置限制、生效時間、計費影響等相關資訊請參見下表。
變更配置限制 | 生效時間 | 計費影響 | 適用情境 |
當前ALB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數量小於或等於2個時,不支援減少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 公網ALB執行個體新增可用性區域限制:
| 通常更新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會立即生效,但可能由於網路等原因有一定的延時,請您耐心等待幾分鐘。 | 公網ALB修改可用性區域可能會涉及到Elastic IP Address的變動,Elastic IP Address會產生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以實際結算為準。更多資訊,請參見EIP計費概述。 | 當前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或公網ALB執行個體綁定的EIP不滿足您的業務需求或超出您的業務需求時,您可以更新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 |
- 登入應用型負載平衡ALB控制台。
在頂部功能表列,選擇執行個體所屬的地區。
在執行個體頁面,找到目標執行個體,然後在操作列選擇 。
在編輯可用性區域/子網對話方塊中,選中目標可用性區域複選框並選擇交換器,或取消選擇目標可用性區域,然後單擊確定。
選擇交換器時,如果沒有可選的交換器,您可以在下拉框中單擊建立交換器。具體操作,請參見建立和管理專用網路。
公網ALB執行個體選中目標可用性區域複選框時,還需為該可用性區域分配EIP。
公網ALB執行個體分配EIP時選擇新購建立的為隨用隨付(按使用流量計費)的BGP多線預設安全防護EIP。
變更可用性區域狀態
可用性區域狀態
可用性區域狀態 | 說明 | 支援的可用性區域操作 |
啟用 | 該執行個體在當前可用性區域處於啟用狀態,VIP正常轉寄流量。 | DNS摘除 說明 當前ALB執行個體處於啟用狀態的可用性區域數量等於1時,不支援DNS摘除和停止操作。 |
DNS摘除 | 該執行個體在當前可用性區域處於DNS摘除狀態,VIP已從ALB網域名稱解析中摘除。 | DNS恢複 |
DNS摘除與恢複
負載平衡控制台支援ALB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的DNS摘除和DNS恢複操作。您可以通過DNS摘除和DNS恢複操作變更可用性區域狀態,便於類比可用性區域容災等情境。
變更配置限制 | 生效時間 | 計費影響 | 適用情境 |
| 通常摘除或恢複可用性區域DNS會即時生效,但可能由於網路等原因有一定的延時,請您耐心等待幾分鐘。 | 無 重要 DNS摘除後,通過VIP訪問該可用性區域的流量依然會正常轉寄並計算LCU消耗。 | 類比多可用性區域容災等情境,驗證ALB高可用。 |
- 登入應用型負載平衡ALB控制台。
在頂部功能表列,選擇ALB執行個體所屬的地區。
在ALB執行個體頁面,單擊目標固定IP模式的ALB執行個體ID。
在執行個體詳情頁簽,在可用區地區,根據需要選擇執行以下操作。
DNS摘除
在目標可用性區域的操作列單擊DNS摘除,在彈出的對話方塊中確認摘除影響,然後單擊已知曉影響,繼續DNS摘除操作。
說明該操作僅對當前ALB執行個體生效,可用性區域內其他執行個體不受影響。
可用性區域DNS摘除後,ALB網域名稱解析中會刪除該可用性區域VIP的A記錄,請充分評估對業務影響後謹慎操作。
可用性區域DNS摘除完成後,可用性區域狀態變更為DNS摘除,同時該可用性區域VIP的可用性探測停止。
DNS恢複
如需恢複狀態為DNS摘除的可用性區域,在該可用性區域的操作列單擊DNS恢複,在彈出的對話方塊中確認恢複影響,然後單擊已知曉影響,繼續DNS恢複操作。
說明可用性區域重新啟用後,ALB網域名稱解析中會增加該可用性區域VIP的A記錄,該可用性區域的VIP將會正常轉寄訪問ALB網域名稱的流量。
可用性區域DNS恢複後,可用性區域狀態變更為啟用,同時該可用性區域VIP的可用性探測啟動。
變更配置執行個體功能版本
ALB執行個體包含基礎版、標準版和WAF增強版。ALB執行個體功能版本支援平滑升級,升級期間仍可正常使用ALB執行個體,業務不受影響。
變更配置執行個體功能版本的變更配置限制、生效時間、計費影響等相關資訊請參見下表。
變更配置限制 | 生效時間 | 計費影響 | 適用情境 |
| 通常變更配置執行個體功能版本會立即生效,但可能由於網路等原因有一定的延時,請您耐心等待幾分鐘。 |
| 當前ALB執行個體功能版本不滿足您的業務需求或超出您的業務需求時,您可以變更配置執行個體功能版本。 |
- 登入應用型負載平衡ALB控制台。
在頂部功能表列,選擇執行個體所屬的地區。
在執行個體頁面,找到目標執行個體,然後在操作列選擇 。
在變更配置頁面,選擇功能版本(執行個體費)為標準版或WAF增強版,選中服務合約,然後單擊立即購買。
返回執行個體頁面,找到目標執行個體,在功能版本列查看執行個體的版本是否更新成功。
調整公網執行個體頻寬峰值
公網ALB執行個體選擇加入共用頻寬後,公網ALB執行個體頻寬峰值可通過已加入的共用頻寬的頻寬峰值來調整。
未加入共用頻寬時,單ALB執行個體(雙可用性區域)最大公網頻寬峰值為400 Mbps。公網頻寬峰值不作為業務承諾指標,僅作為參考值和頻寬上限峰值,且不支援動態彈性及變更配置。
ALB執行個體加入共用頻寬時,執行個體的頻寬峰值以共用頻寬的頻寬峰值為準。
共用頻寬的頻寬峰值可通過建立共用頻寬或修改已有的共用頻寬來調整。建立或修改已有共用頻寬的頻寬峰值請登入共用頻寬管理主控台調整。
公網ALB執行個體綁定的EIP加入共用頻寬的變更配置限制、生效時間、計費影響等相關資訊請參見下表。
變更配置限制 | 生效時間 | 計費影響 | 適用情境 |
| 通常加入共用頻寬會立即生效,但可能由於網路等原因有一定的延時,請您耐心等待幾分鐘。 | 加入共用頻寬會產生相關費用,具體計費規則請參見計費概述。 | 當前ALB執行個體頻寬峰值不滿足您的業務需求時,可以在負載平衡控制台選擇加入共用頻寬。 |
- 登入應用型負載平衡ALB控制台。
在頂部功能表列,選擇執行個體所屬的地區。
在執行個體頁面,找到目標執行個體,選擇以下任一方式加入共用頻寬。
在操作列選擇
,或在共用頻寬列單擊加入。單擊目標執行個體ID,在執行個體詳情頁簽,找到付費資訊地區,單擊加入共用頻寬。
在加入共用寬頻對話方塊,選擇目標共用頻寬,單擊確認加入。
如沒有可選的共用頻寬,您可以在下拉框單擊建立共用頻寬購買共用頻寬。建議您購買後付費共用頻寬,關於如何購買共用頻寬,請參見建立共用頻寬執行個體。
相關文檔
UpdateLoadBalancerZones:修改應用型Server Load Balancer執行個體可用性區域屬性。
UpdateLoadBalancerEdition:修改應用型負載平衡版本。
AttachCommonBandwidthPackageToLoadBalancer:將共用頻寬包綁定到Server Load Balancer執行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