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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Load Balancer:ALB支援的地區與可用性區域

更新時間:Nov 16, 2024

本文介紹應用型負載平衡ALB支援的地區(Region)與可用性區域(Availability Zone,簡稱AZ)。

地區和可用性區域概述

地區指資料中心所在的地理地區,資源建立成功後不能更換地區。可用性區域是指在同一地區內,電源和網路互相獨立的物理地區。

在同一地區內,可用性區域與可用性區域之間內網互連。各可用性區域之間可以實現故障隔離,即如果一個可用性區域出現故障,不會影響其他可用性區域的正常運行。每個地區完全獨立,不同地區的可用性區域完全隔離,但同一個地區內的可用性區域之間使用低時延鏈路相連。

為了向廣大使用者提供更加穩定可靠的負載平衡服務,ALB可將流量跨可用性區域分發,將業務負載到您選擇的可用性區域,不同可用性區域間建立即時的業務容災,某個可用性區域故障不影響其他可用性區域的流量轉寄。

ALB支援的地區與可用性區域

下述表格中ALB支援的地區僅供參考,實際支援的地區和可用性區域請以購買頁為準。

公用雲端支援的地區和可用性區域

地區

地區

可用性區域

中國

華東1(杭州)

可用性區域G、可用性區域H、可用性區域I、可用性區域J、可用性區域K

華東2(上海)

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D、可用性區域E、可用性區域F、可用性區域G、可用性區域L、可用性區域M、可用性區域N

華南1(深圳)

可用性區域C、可用性區域D、可用性區域E、可用性區域F

西南1(成都)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華北1(青島)

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

華北2(北京)

可用性區域F、可用性區域G、可用性區域H、可用性區域I、可用性區域J、可用性區域K、可用性區域L

華北3(張家口)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

華北6(烏蘭察布)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中國香港

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可用性區域D

華南3(廣州)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華南2(河源)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亞太地區

新加坡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

馬來西亞(吉隆坡)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日本(東京)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

印尼(雅加達)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

韓國(首爾)

可用性區域A

菲律賓(馬尼拉)

可用性區域A

泰國(曼穀)

可用性區域A

歐美地區

英國(倫敦)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德國(法蘭克福)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C

美國(維吉尼亞)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美國(矽谷)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中東

沙特(利雅得)

可用性區域A、可用性區域B

ALB雙棧支援的地區

公用雲端支援的地區

地區

地區

中國

華東1(杭州)、華東2(上海)、華南1(深圳)、西南1(成都)、華北1(青島)、華北2(北京)、華北3(張家口)、華北6(烏蘭察布)、中國香港、華南3(廣州)、華南2(河源)

亞太地區

新加坡、日本(東京)

歐美地區

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維吉尼亞)、英國(倫敦)、美國(矽谷)

中東

沙特(利雅得)

說明

更多資訊,請參見協議版本

更多ALB功能支援的地區

ALB WAF增強版支援的地區

地區

地區

中國

西南1(成都)、華北1(青島)、華北2(北京)、華南3(廣州)、華東1(杭州)、華北6(烏蘭察布)、華東2(上海)、華南1(深圳)、華北3(張家口)、中國香港

亞太地區

菲律賓(馬尼拉)、印尼(雅加達)、日本(東京)、馬來西亞(吉隆坡)、新加坡、泰國(曼穀)

歐美地區

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矽谷)、美國(維吉尼亞)

中東

沙特(利雅得)

說明

更多資訊,請參見開通和管理ALB WAF增強版

ALB綁定Anycast EIP支援的地區

地區

地區

中國

中國香港

亞太地區

韓國(首爾)、日本(東京)、新加坡、馬來西亞(吉隆坡)、印尼(雅加達)、菲律賓(馬尼拉)、泰國(曼穀)

歐美地區

英國(倫敦)、美國(維吉尼亞)、美國(矽谷)、德國(法蘭克福)

ALB跨地區掛載支援的地區

地區

地區

中國

西南1(成都)、華北1(青島)、華北2(北京)、華南3(廣州)、華東1(杭州)、華北6(烏蘭察布)、華東2(上海)、華南1(深圳)、華北3(張家口)、中國香港

亞太地區

印尼(雅加達)、日本(東京)、馬來西亞(吉隆坡)、新加坡

歐美地區

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矽谷)、美國(維吉尼亞)、英國(倫敦)

說明

更多資訊,請參見使用ALB掛載跨地區VPC內的伺服器

ALB鏈路追蹤支援的地區

地區

地區

中國

華東1(杭州)、華東2(上海)、華南1(深圳)、西南1(成都)、華北1(青島)、華北2(北京)、華北3(張家口)、華北6(烏蘭察布)、中國香港、華南3(廣州)、華南2(河源)

亞太地區

新加坡、馬來西亞(吉隆坡)、日本(東京)、印尼(雅加達)

歐美地區

英國(倫敦)、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維吉尼亞)、美國(矽谷)

說明

更多資訊,請參見通過ALB鏈路追蹤實現業務全鏈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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