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份功能
為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資料庫需要常規的自動備份來保障資料的可恢複性。
RDS提供如下兩種備份功能:
- 資料備份:強制項,您必須設定每周進行不少於2次的物理備份。另外,您也可以根據營運需要,通過控制台或者API隨時發起臨機操作備份。資料備份可以保留7~730天。
- 記錄備份:可選項,您可以選擇開啟或者關閉。如果關閉記錄備份,那麼恢複資料時只能恢複到資料備份集所在的時間點。資料備份和記錄備份使用相同的到期刪除策略。
恢複功能
資料可恢複性是判斷資料庫營運可靠性的關鍵計量。
RDS提供如下兩種恢複功能:
- 按備份組恢複:您可以將指定備份組的資料恢複到一個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上。您可以在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上檢查自己的資料是否完好。
- 按時間點恢複:您可以選擇臨近時間點,系統根據全量備份以及之後的記錄備份,將資料重新放到一個臨時執行個體或複製執行個體上。
相關連結
根據RDS執行個體類型的不同,支援的備份恢複方式不盡相同。如需瞭解各RDS執行個體支援的備份恢複方式,請參見如下連結中的備份恢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