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通過RDS控制台將現有資料庫複寫到其他執行個體中,以此建立一個資料完全相同的新資料庫。
前提條件
執行個體版本為SQL Server 2008 R2(雲端硬碟)。
說明
SQL Server 2008 R2(雲端硬碟):僅支援複製資料庫到其他執行個體。具體操作,請參見複製資料庫到其他執行個體(2008 R2雲端硬碟)。
SQL Server 2012及以上版本的執行個體:僅支援通過SQL命令複製資料庫。具體操作,請參見複製資料庫SQL Server 2012及以上版本。
複製資料庫到其他執行個體(2008 R2雲端硬碟)
訪問RDS執行個體列表,在上方選擇地區,然後單擊目標執行個體ID。
在左側功能表列中單擊資料庫管理。
單擊複製到其他執行個體按鈕,在彈出的複製到其他執行個體對話方塊中,配置相關資訊。
配置項
說明
源執行個體名
系統預設顯示RDS執行個體ID。
目標執行個體名
選擇目標RDS執行個體。
說明源執行個體和目標執行個體版本必須相同,且必須在同一地區,可用性區域可以不同,但網路類型需相同。
需複製的資料庫
選擇源執行個體中需要複製到目標執行個體的資料庫。您可以通過或靈活控制要複製的資料庫。選擇多個資料庫或全部資料庫時,請確保:
目標執行個體的可用儲存空間大於源執行個體中待覆制資料庫佔用的空間。如需增加儲存空間,請參見變更配置。
目標執行個體中不存在與待覆制資料庫同名的資料庫。
說明若在複製過程中,目標執行個體建立了與待覆制資料庫同名的資料庫,系統將自動跳過該同名資料庫,不執行複製操作。
需複製的資料庫
是否將來源資料庫的所屬使用者以及許可權一同複製到目標執行個體中。
單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