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資料庫儲存空間不足時,可能會無法寫入資料,導致資料丟失甚至資料庫崩潰,嚴重影響業務運行。RDS MySQL支援在儲存空間達到閾值時自動進行擴容。在擴容期間無需重啟執行個體,對業務無影響。
前提條件
執行個體的計費方式為訂用帳戶或隨用隨付。
說明如果計費方式為Serverless,則執行個體儲存空間會自動擴容,無需設定。
執行個體的產品系列為高可用系列或叢集系列。
說明對於基礎系列(雲端硬碟)執行個體,支援在DAS控制台開啟儲存空間自動擴容,詳情請參見自動空間擴充。
執行個體的儲存類型為雲端硬碟。
執行個體的狀態為運行中。
賬戶內需要有足夠的餘額支撐擴容。
功能說明
當資料庫執行個體存在唯讀執行個體,且主執行個體觸發儲存空間自動擴容時,系統會自動檢查主執行個體下每個唯讀執行個體的儲存空間大小,如果唯讀執行個體的儲存空間小於主執行個體的擴容目標空間,會先擴容唯讀執行個體的儲存空間。所有隻讀執行個體擴容完成後,再擴容主執行個體儲存空間。詳情請參見【產品/功能變更】RDS MySQL和RDS PostgreSQL執行個體儲存空間自動擴容規則最佳化。
操作步驟
- 訪問RDS執行個體列表,在上方選擇地區,然後單擊目標執行個體ID。
在使用量統計地區單擊儲存空間自動擴充右側的設定。
設定如下參數。
類別
說明
自動儲存擴容
儲存空間自動擴容的開關。
可用空間<=
當剩餘儲存空間百分比達到設定的值時,會觸發自動擴容。
說明擴容的儲存空間大小取下列二者中的最大值:
5 GB儲存空間。當執行個體儲存總空間小於50 GB,並且可用儲存空間小於10%時,擴容步長調整為10 GB。
當前執行個體儲存空間的15%(結果取最近的5的倍數)。
例如,如果您當前儲存總空間為100 GB,其15%為15 GB,大於5 GB,那麼達到閾值觸發擴容時將在原來儲存空間的基礎上擴容15 GB,擴容成功後的總空間為115 GB
儲存自動擴充上限
擴容後執行個體總儲存空間的上限。需要大於等於執行個體當前儲存空間總大小。
不同的雲端硬碟儲存空間限制如下,您可以此範圍內進行設定:
ESSD雲端硬碟上限:32000 GB
通用雲端硬碟上限:64000 GB
SSD雲端硬碟上限:6000 GB
說明SSD雲端硬碟已下線,建議升級至ESSD雲端硬碟。
單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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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API
API | 描述 |
設定執行個體儲存空間自動擴容。 |
常見問題
Q:為什麼執行個體使用量統計地區找不到儲存空間自動擴充的設定按鈕?
A:執行個體需滿足本文所述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