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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T Platform:使用限制

更新時間:Oct 25, 2024

本文介紹了物聯網平台的使用限制及效能指標。

裝置接入

  • 產品數量

    地區

    描述

    限制

    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矽谷)

    一個阿里雲帳號下最多可以建立的產品數。

    1,000

    華東2(上海)、新加坡、日本(東京)、美國(維吉尼亞)

    標準型、尊享型和公用執行個體:一個執行個體下最多可以建立的產品數。

    1,000

  • 裝置數量

    說明

    若裝置限制數量不能滿足您的業務需求,請提交工單說明您的需求。

    • 一個產品下最多可以添加的裝置數量:

      地區

      限制

      華東2(上海)

      3,000,000

      華北2(北京)、華南1(深圳)、新加坡、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矽谷)、美國(維吉尼亞)、日本(東京)

      1,000,000

      說明
      • 為了及時瞭解產品下的裝置數情況,避免影響新裝置接入,建議您配置產品下已建立裝置數閾值警示,具體操作,請參見建立閾值警示規則

      • 若裝置數量超過限制數量,請建立產品。

    • 一個執行個體下最多可以添加的裝置數:

      地區

      執行個體類型

      限制

      華東2(上海)、日本(東京)、新加坡、美國(維吉尼亞)、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矽谷)

      企業版執行個體

      查看執行個體的可用資源:由已購買的同時線上裝置數規格決定。

      舊版公用執行個體

      1,000,000

      受公用單元的資源限制影響,存量舊版公用執行個體規格上限會變更且不再支援擴容,具體說明,請參見舊版公用執行個體規格上限變更

      華東2(上海)

      新版公用執行個體

      500

      華北2(北京)、華南1(深圳)

      企業版執行個體

      查看執行個體的可用資源:由購買的同時線上裝置數規格決定。

      說明
      • 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的詳細內容,請參見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

      • 對於企業版執行個體,若裝置數量需求超過已購買的裝置數量規格,可為該執行個體升配。具體操作,請參見為企業版執行個體升配

      • 對於新版公用執行個體,若裝置數量需求超過500個,可升級公用執行個體為企業版執行個體。具體操作,請參見升級為企業版執行個體

    • 一個阿里雲帳號下最多可以添加的裝置數:

      無。請參見執行個體維度裝置數量限制。

  • 網關子裝置

    • 一個網關裝置下最多添加的子裝置數為2,000。

    • 一個網關裝置下動態註冊子裝置時,單次動態註冊的子裝置數量不能超過30個。

    • 一個網關裝置發送子裝置批量上下線請求時,單個批次上下線的子裝置數量不能超過50個。

    • 一個網關裝置代理程式子裝置上線的QPS限制為200。

    網關裝置及其子裝置的訊息限流,請參見串連通訊中的《訊息通訊限流》

裝置管理

限制項

描述

限制

物模型功能定義

一個產品最多可包含物模型模組(預設模組和自訂模組)總數。

200

一個物模型模組最多可添加的功能總數。

300

struct類的屬性最多可添加的參數個數。

50

當功能的資料類型為enum時,枚舉項的最多個數。

100

當功能的資料類型為text時,資料最大長度。

10,240個字元

當功能的資料類型為array時,數組內的元素最多個數。

512

所有服務和事件中最多可添加入參和出參的總數。

300

一個服務中最多可添加的入參個數。

100

一個服務中最多可添加的出參個數。

100

一個事件中最多可添加的出參個數。

100

最多可同時匯入物模型模組檔案的總數。

20

一個物模型最多儲存最近版本的個數。

10

匯入物模型時,一個JSON格式的物模型模組檔案大小的上限。

512 KB

匯入物模型時,一個JSON格式的物模型模組檔案中,有效字元數量大小的上限。

有效字元,指JSON格式內容中,除換行和對齊字元之外的字元。

256 KB

匯入物模型時,多個JSON格式檔案壓縮的ZIP檔案大小的上限。

2.5 MB

調用物模型相關API時,如果請求參數ThingModelJsonARRAYSTRUCT類型資料相互嵌套,最多支援遞迴嵌套的層級數。

例如ARRAY中只能使用STRUCT,此時該STRUCT中不能再有ARRAYSTRUCT類型資料。

2級(父和子)

標籤個數

一個產品、裝置或分組最多可以添加的標籤數。

100

裝置分組

一個阿里雲帳號下最多可有父分組和子分組的總個數。

1,000

一個分組內最多可添加裝置的個數。

100,000

一個裝置最多可被添加到的分組個數。

10

資料解析

資料解析指令檔大小的上限。

128 KB

遠程配置

遠程設定檔,僅支援JSON格式。檔案大小的上限。

64 KB

物模型資料存放區時間長度

裝置運行時產生的屬性、事件、服務的資料存放區時間長度為30天,超出30天的資料不再儲存。

30天

檔案管理

一個執行個體下,可儲存的檔案總大小的上限。

1 GB

裝置端通過MQTT協議上傳的單個檔案大小的上限。

16 MB

一個裝置最多可儲存的檔案數量。

1,000

OTA升級

一個阿里雲帳號下的一個執行個體中,最多可包含的升級包數量。

500

使用HTTPS協議下載升級包時,一個升級包檔案大小的限制。

1,000 MB

使用MQTT協議下載升級包時,一個升級包檔案大小的限制。

一個升級包中只能包含一個檔案。

16 MB

單次批量升級最多可升級的裝置數量。

重要
  • 對於定向升級的裝置檔案上傳方式,單次批量升級支援最多1,000,000個裝置升級。

  • 對於地區升級的指定地區下,單次批量升級支援最多10,000個裝置升級。

若裝置限制數量不能滿足您的業務需求,請提交工單說明您的需求。

  • 企業版執行個體:300,000

  • 公用執行個體:100,000

裝置任務

一個阿里雲帳號下,單個地區最多可添加裝置任務個數。

10,000

串連通訊

限制項

描述

限制

裝置接入限制

使用同一個裝置認證資訊(相同的Productkey、DeviceName)。在同一時間,只能和物聯網平台伺服器建立一個串連。

1

串連次數

一個阿里雲帳號每秒最大MQTT串連請求數。

500

保障裝置請求串連不被限流的情形下,一個裝置每分鐘的最大串連請求次數。

5

裝置訂閱數

一個裝置的最大訂閱數。

超過訂閱數的請求將會被直接拒絕。裝置端可以通過驗證SUBACK訊息,確認請求是否成功。

100

請求數量

舊版公用執行個體:一個阿里雲帳號每秒由裝置端向物聯網平台發送的請求數。

10,000

舊版公用執行個體:一個阿里雲帳號每秒由物聯網平台向裝置端發送的請求數。

2,000

新版公用執行個體:一個執行個體下每秒上下行訊息請求數。

5

企業版執行個體:一個執行個體下每秒上下行訊息請求數,由購買的訊息上下行TPS規格決定。

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說明,請參見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

查看執行個體的可用資源

訊息通訊限流

一個裝置每秒最多可上報的QoS 0或QoS 1訊息數量。

說明

MQTT的Pub上報訊息限流,協議上沒有任何應答。您可以通過Log Service發現裝置被限流的警告。

30條/秒

一個裝置接收下行訊息的最大限制為50條/秒,同時受限於網路環境。

如果網路tcp write buffer擁堵,會直接返回錯誤。通過Pub介面髮指令給裝置,如果裝置不能及時處理,會收到限流錯誤。

50條/秒

頻寬

一個串連每秒的輸送量(頻寬)最大限制。

8 Mbps

緩衝請求數

物聯網平台限制了每個用戶端的最大未確認入站發布請求數。

達到此限制後,除非返回PUBACK訊息,否則伺服器不會再接收新的用戶端發布請求。

100

訊息儲存時間長度

QoS1訊息的最大儲存時間。

如果最大時間後,未從用戶端接收到PUBACK訊息,則會丟棄這些發布請求。

7天

MQTT訊息長度

MQTT單個發布訊息最大長度。超過此大小的發布請求會被直接拒絕。

256 KB

CoAP訊息長度

CoAP單個發布訊息最大長度。超過此大小的發布請求會被直接拒絕。

1 KB

MQTT保活

MQTT串連心跳時間為30秒至1,200秒。心跳時間不在此區間內,伺服器會拒絕串連。

建議取值300秒以上。預設值為1,200秒。裝置端保活心跳設定,請參見MQTT接入樣本

從物聯網平台發送CONNACK響應CONNECT訊息時,開始心跳計時。收到PUBLISH、SUBSCRIBE、PING或 PUBACK訊息時,會重設計時器。物聯網平台每隔30秒定時檢測一次裝置的保活心跳,裝置上線時間點距離最新定時檢測時間點的時間,是定時檢測的等待時間。定義最大逾時時間為:保活心跳時間*1.5+定時檢測的等待時間。超過最大逾時時間未收到裝置訊息,伺服器會自動中斷連線。

30秒~1,200秒

RRPC逾時時間

裝置響應RRPC請求的逾時時間。

8秒

物模型屬性上報

一個裝置單次最多可上報物模型屬性數量。

500

物模型歷史屬性和事件上報

一個執行個體下,單次最多同時上報物模型歷史資料的裝置數量。

50

一個裝置單次最多上報物模型屬性數量。

30

一個裝置單次最多上報物模型事件數目量。

20

物模型屬性和事件批量上報

一個裝置單次最多可上報屬性和事件的資料條數。

一個屬性或一個事件的多個值計為多條資料。

1,000

MQTT 5.0協議

最多可添加使用者自訂屬性的總個數。

20

一個使用者自訂屬性的Key和Value最大總長度。

128個字元

請求和響應模式中,響應主題(Response Topic)和相關資料(Correlation Data)長度的上限相同。

128個字元

Topic相關

限制項

描述

限制

自訂Topic類數量

一個產品下最多可以定義Topic類的個數。

200

許可權

裝置只能對自己的Topic進行訊息發布與訂閱。

Topic長度

Topic長度不能超過160位元組,UTF-8編碼字元。

160

Topic類目

一個Topic中最多可包含多少個層級類目,即Topic中斜杠的最大數量。

7

訂閱數

每個訂閱請求的最大訂閱數。

8

操作生效時間

訂閱和取消訂閱都是操作10秒後生效,一次訂閱一直生效。建議您提前訂閱Topic以免漏失資訊。

樣本:裝置向Topic A發送SUB請求,10秒後,訂閱生效,裝置開始收到即時訊息,除非取消訂閱,裝置會一直接收Topic A的訊息。

10秒

廣播Topic

要廣播的訊息主體報文大小不能超過64 KB。

需要轉換訊息原文為位元據,並進行Base64編碼,從而產生訊息主體。

64 KB

服務端SDK每分鐘只可發一條全量廣播訊息。

1條/分鐘

裝置影子

限制項

描述

限制

JSON層級

裝置影子JSON文檔的最大層級深度。

5

檔案大小

裝置影子JSON文檔的最大限制。

16 KB

屬性數量

裝置影子JSON文檔的屬性數量限制。

128

每秒請求數

每個裝置每秒的最大請求數。

20

雲產品流轉(舊版)

限制項

描述

限制

規則數量

一個執行個體下最多可以設定1,000條規則。

1,000

流轉目標數量

一條規則中轉寄資料的操作不能超過10個。

10

訊息轉寄處理訊息量

  • 新版和舊版公用執行個體:一個阿里雲帳號下,訊息轉寄TPS為固定值。

  • 企業版執行個體:一個執行個體下訊息轉寄處理訊息量,由購買的訊息轉寄TPS規格決定。

    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說明,請參見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

RAM使用者共用阿里雲帳號配額。

訊息轉寄TPS說明:

訊息轉寄TPS=每秒鐘通過服務端訂閱發送到您的商務服務器的訊息數量+雲產品流轉寄送的訊息數量

同一秒內,可能n條訊息流程轉至訊息轉寄,然後從訊息轉寄流轉到m個目的地,訊息轉寄TPS計算規則為:

  • n>=m時,訊息轉寄TPS計為n

  • n<m時,訊息轉寄TPS計為m

說明
  • 對於流轉至雲產品的訊息量,如果請求量超出該限制,或目標雲產品寫入耗時過高導致同一時刻寫入請求量超出40個,資料轉寄會被限流。

    轉寄到RocketMQ、RDS、TSDB等類型的雲產品時,若雲產品資源變化導致目的雲產品無法訪問,系統會停止執行轉寄,並顯示規則異常資訊;其他異常情況,系統會間隔1秒、3秒、10秒進行3次重試,3次重試均失敗後,訊息會被丟棄,同時會向您指定的轉寄錯誤資料的目標雲產品發送一條錯誤記錄。

  • 對於被限流的訊息,系統會自動重試處理,多次重試失敗的資料會被丟棄。

流轉目標要求

資料轉寄依賴目標雲產品,需確保目標雲產品執行個體正常。目標雲產品的執行個體宕機、欠費、參數錯誤(如授權變更、值非法)、配置錯誤等異常狀況會導致訊息流程轉失敗。

訊息去重

資料流轉時,為確保訊息送達,同一條訊息可能重複發送,直到用戶端返回ACK或訊息到期。同一條訊息的訊息ID相同,您可根據訊息ID去重。

雲產品流轉(新版)

雲產品流轉(新版)訊息相關的限制與雲產品流轉(舊版)中訊息相關的限制相同。

限制項

描述

限制

解析器

一個執行個體最多包含解析器總數。

1,000

資料來源

一個解析器最多關聯資料來源總數。

1

一個資料來源最多包含Topic總數。

1,000

資料目的

一個解析器最多關聯資料目的總數。

10

一個資料目的最多包含的操作總數。

1

一個解析器最多關聯異常資料目的總數。

1

解析指令碼

一個解析器的指令碼內容大小限制。

120 KB

一個解析器的指令碼中迴圈執行流轉函數的最大次數。

流轉函數詳細資料,請參見流轉資料到資料目的函數

100

服務端訂閱

AMQP服務端訂閱使用限制:

限制項

描述

認證逾時

建立串連之後,需要立刻發送認證請求。如果15秒內沒有認證成功,伺服器會主動關閉串連。

資料逾時

服務端與物聯網平台建立串連時,需傳入心跳時間(AMQP協議參數idle-timeout),取值範圍為30~300秒。 如果超過心跳時間,串連後無任何幀通訊,物聯網平台會關閉串連。

建立串連後,使用者服務端需在心跳時間內發送PING包來維持串連。若沒有在心跳時間內發送PING包,物聯網平台會中斷連線。

說明

使用阿里雲提供的SDK,建立串連後,無需發送PING包維持串連。SDK存在保活心跳,只需保證主進程不退出即可。

ACK逾時

AMQP服務端轉寄訊息到用戶端後,如果30秒內未收到用戶端回執訊息,計為ACK逾時。

失敗推送重試策略

由於消費用戶端離線、訊息消費慢等原因,訊息不能即時消費,而進入堆積隊列。

  • 消費用戶端重新上線並恢複穩定消費能力後,物聯網平台重試推送堆積訊息。

  • 如果用戶端對重試推送的訊息消費失敗,可能導致堆積隊列阻塞。按大約一分鐘間隔,物聯網平台向用戶端再次重試推送。

訊息儲存條數

一個消費組最多可堆積1億條訊息。

訊息儲存時間長度

1天。

即時訊息推送限流

一個串連限流1,000 TPS。您可通過增加串連數擴容,串連數最大為128個。

堆積訊息推送限流

一個消費組限流200 TPS。

說明

為避免大量訊息堆積,請確保消費用戶端線上,並對平台推送的訊息及時ACK回複。

一個產品可關聯的消費組數量

最多10個。

一個消費組可關聯的產品數量

最多1,000個。

一個消費組可訂閱的Topic數量

最多200個。

說明

訂閱一個使用萬用字元的Topic,計為一個Topic。例如訂閱產品下的Topic:/asde****/+/user/get,無論產品下有多少裝置,都計為一個Topic。

消費組個數限制

一個阿里雲帳號最多建立1,000個消費組。

消費端個數限制

一個消費組最多支援128個消費端。

串連次數限制

一個消費組1分鐘內,消費端請求串連不超過100次。

說明

消費端是指接收物聯網平台訊息的AMQP用戶端,而不是裝置端。

MNS服務端訂閱使用限制,請參見MNS使用限制中,隊列相關使用限制。

資料服務

  • 僅華東2(上海)、華北2(北京)、華南1(深圳)、新加坡和美國(維吉尼亞)地區的標準型和尊享型執行個體下支援資料服務的全部功能。

  • 日本(東京)、德國(法蘭克福)、美國(矽谷)地區僅支援資料服務中的時序儲存功能。

資料服務對應功能的使用受已購買執行個體下資源規格限制。

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並開啟資料服務操作,請參見購買企業版執行個體。資料服務下各功能計費規則,請參見資料服務

雲端API限制

調用雲端API的每秒請求數(QPS)限制,請參見具體API文檔

若您調用介面收到限流報錯,如公用錯誤中28~30類型報錯,可以重新嘗試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