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您介紹備案相關的一些基本概念,以助您快速瞭解ICP備案。
術語 | 說明 |
ICP備案 | 國家對經營性互連網資訊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連網資訊服務實行備案制度,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不得從事互連網資訊服務。即所有對中國內地提供服務的網站都必須先進行ICP備案,才可開通網站服務。 |
ICP備案號 | ICP備案號在備案成功後由通訊管理局下發,通訊管理局會給備案主體分配主體備案號,同時也會給此次備案的網站分配網站備案號。 |
備案服務號 | 備案服務碼是用於在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填寫備案資訊時,關聯阿里雲伺服器的驗證碼,例如,32a43232-a888-88e8-b9ec-00888be8****。 申請備案服務號需購買滿足阿里雲備案要求的雲端服務器、建站市場產品或物聯網頻寬包。 |
接入商 | 提供託管網站的伺服器並協助您辦理備案。 |
主體 | 辦理備案的個人或單位。 |
首次備案 | 主體和網域名稱從未辦理過備案,在開通網站訪問前,需要通過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完成首次備案。 |
接入備案 | 網站已通過其他服務商取得ICP備案號,現改為使用阿里雲伺服器來託管網站,則需要在阿里雲接入備案。 |
新增網站 | 新增網站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
變更備案 | 網站已經在阿里雲取得備案號,後續備案主體或網站資訊發生變更,需及時在阿里雲變更主體或變更網站,更新您的備案資訊。 |
認領備案 | 2010年6月1日前在原萬網備案平台已經備案成功,且之後未將備案接入其他服務商,也未將備案資訊匯入到您的阿里雲賬戶中,則需要認領原萬網備案。 |
取消接入 | 刪除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與網站備案資訊的關聯。取消接入後阿里雲將不再是您的接入服務商,且網域名稱無法指向阿里雲中國內地的伺服器繼續訪問,但您在工信部的備案號仍然存在。 |
登出備案 | 如果不再繼續使用已備案成功的主體或網站,需登出其備案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