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單塊雲端硬碟需要實施容災保護,可以建立並啟動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將單塊雲端硬碟的資料非同步複製到其他地區或同地區其他可用性區域內的另一塊雲端硬碟中,實現一組雲端硬碟的跨地區或跨可用性區域容災。本文介紹如何建立並啟動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
前提條件
需要容災保護的主盤和從盤需滿足如下條件:
操作步驟
首次登入EBS控制台時,請根據頁面提示建立一個EBS服務關聯角色。更多資訊,請參見Block StorageEBS服務關聯角色。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
在頁面左側頂部,選擇目標資源所在的資源群組和地區。
建立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
選擇生產網站或災備網站,單擊建立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
在右側面板中完成參數配置,並依照介面提示完成建立。
主要配置項說明如下:
參數
說明
地區和可用性區域
主盤所屬的地區和可用性區域。
雲端硬碟
主盤對應的雲端硬碟ID。
服務關聯角色
預設已建立。
災備地區和可用性區域
選擇已建立好的從盤所屬的地區和可用性區域。
跨可用性區域容災:選擇與主盤相同地區但不同可用性區域。
跨地區容災:選擇與主盤不同地區。
目標雲端硬碟
選擇已建立好的從盤對應的雲端硬碟ID。目標雲端硬碟必須與生產雲端硬碟的規格、容量保持一致。
風險告知
閱讀並勾選我已知曉該風險。
開啟資料複製時間控制
選擇是後,為主盤到從盤的資料複製提供 RPO <= 10 分鐘 保障,可在建立後修改,具體請參見資料複製時間控制(RTC)。
啟動非同步複製。
在非同步複製列表找到已建立的非同步複製,並在操作列單擊啟動。
在啟動複製對對話方塊中,啟動非同步複製。
單擊建立快照:非同步複製功能會將主盤資料非同步複製到從盤中,從而覆蓋從盤原有的資料,因此建議為目標雲端硬碟先建立快照,做好資料備份。
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啟動方式。
單次同步資料
單擊立即複製,系統會立刻啟動一次資料複製,複製結束後非同步複製處於已停止狀態。後續可再單擊立即複製,同步單次資料。
非同步複製必須處於已建立、單次同步中或已停止狀態。
自動同步資料
單擊確定,系統將按照RPO的時間周期自動持續複製資料。
非同步複製必須處於已建立、同步中、正常或已停止狀態。
當非同步複製狀態變更為正常時,表示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功能已成功啟動並完成了資料的首次同步處理,後續系統將按照固定的時間周期(15分鐘),自動同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