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管理員或DBA不允許其他使用者在DMS對某個執行個體進行查詢、變更等操作時,可以主動禁用執行個體,禁用後,該執行個體將無法在DMS中檢索到,也無法在DMS中繼續使用。如需解除已禁用執行個體在DMS中的限制,可以啟用執行個體。除此之外,您還可以查看執行個體被禁用的原因。
前提條件
系統角色為DBA或管理員。更多資訊,請參見查看我的系統角色。
注意事項
執行個體禁用後在DMS內不可用,也無法在DMS檢索到,同時執行個體會從首頁左側執行個體列表中移除。但資料庫執行個體本身處於正常運行狀態,可以在其他地方正常使用。
執行個體禁用後仍然佔用管控模式的額度,如果您在DMS中不再使用該執行個體,可以通過刪除執行個體釋放額度。具體操作請參見刪除執行個體。
操作步驟
- 登入Data Management 5.0。
單擊控制台左上方的表徵圖,選擇
。說明若您使用的是非極簡模式的控制台,在頂部功能表列中,選擇
。在實例列表頁簽下,禁用、啟用執行個體和查看執行個體被禁用的原因。
主動禁用執行個體
在目標執行個體右側的操作列下,選擇
,單擊確認。查看執行個體被禁用的原因
在篩選區域的狀態下拉式清單中選擇禁用。
將滑鼠移動到狀態列中的禁用上,查看執行個體被禁用的原因。
說明執行個體被禁用的原因可能是購買的管控模式或Sensitive Data Discovery and Protection商品未及時續約。
啟用執行個體
篩選出已被禁用的執行個體,在目標執行個體右側的操作列下,選擇
,單擊確認。說明啟用執行個體前,您需要根據禁用原因調整執行個體資訊。
例如,禁用原因是安全協同模式購買規格不足,則在啟用執行個體前,您可以購買一個安全協同規格,或編輯執行個體將管控模式設定為自由操作,再啟用執行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