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雲備份服務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容災的使用限制。
可用地區和可用性區域限制
公測期間地區逐步放開中,以建立網站對時可選地區為準。支援在以下地區及可用性區域使用非同步複製功能:
華東1(杭州):可用性區域G、可用性區域H、可用性區域I和可用性區域K。
華東2(上海):可用性區域B、可用性區域E、可用性區域F、可用性區域G和可用性區域L。
華北2(北京):可用性區域F、可用性區域G、可用性區域H和可用性區域J。
華北3(張家口):可用性區域A。
華南1(深圳):可用性區域D和可用性區域E。
華南2(河源):可用性區域A和可用性區域B。
西南1(成都):可用性區域A和可用性區域B。
中國(香港):可用性區域B和可用性區域C。
新加坡:可用性區域B和可用性區域C。
印尼(雅加達):可用性區域A和可用性區域B。
美國(矽谷):可用性區域A和可用性區域B。
美國(維吉尼亞):可用性區域A和可用性區域B。
沙特(利雅得):可用性區域A和可用性區域B。
金融雲的華東2(上海):可用性區域G和可用性區域K。
(邀測)金融雲的華北2(北京):可用性區域L和可用性區域K。
重要金融雲和公用雲端相互獨立不互連,兩者之間無法進行雲端硬碟非同步複製容災。
使用規格和ECS雲端硬碟限制
非同步複製功能的使用規格說明:
規格項 | 說明 |
同一雲端硬碟可建立的非同步複製關係數 | 1 |
複製周期 | 15分鐘(每隔15分鐘自動進行非同步複製) |
複製速度 | 以最大不超過100MB/s的速度進行複製,但可能隨負載的高低動態變化。 |
主盤類型 | ESSD雲端硬碟類型的雲端硬碟。 |
從盤類型 | 和主盤相同雲端硬碟類型、相同效能層級、相同容量的雲端硬碟。 |
使用非同步複製功能時,雲端硬碟(主盤與從盤)將存在以下限制項:
以下表格中序號對應的限制項說明如下:
①:在非同步複製關係被啟用後,從盤處於唯讀狀態,沒有寫入權限。
②:基於RPO的影響,主盤和從盤同一時間點建立的快照不保證資料一致性。
③:僅支援加密盤複製到加密盤,不支援加密盤複製到非加密盤或者非加密盤複製到加密盤。
限制項 | 主盤是否支援 | 從盤是否支援 |
雲端硬碟讀寫 | √ | × ① |
刪除雲端硬碟 | × | × |
初始化雲端硬碟 | × | × |
擴容雲端硬碟 | × | × |
掛載雲端硬碟 | √ | × |
建立快照 | √ | √ ② |
基於快照復原雲端硬碟 | √ | × |
變更雲端硬碟類型 | × | × |
修改效能類型 | × | × |
加密雲端硬碟 | √ | √③ |
多重掛載 | × | × |
隨執行個體遷移雲端硬碟 | × | × |
ECS網路限制
關於ECS網路存在以下限制:
單網卡限制如下:
部分作業系統在切換後不能自動設定容災端網卡。請在故障切換後參考配置輔助彈性網卡檢查和配置容災端網卡,確保網路正常工作。
多網卡存在限制如下:
ECS執行個體在綁定輔助彈性網卡後,部分鏡像無法自動識別輔助彈性網卡的IP地址並添加路由,導致無法正常使用輔助彈性網卡。
若ECS執行個體配置了輔助彈性網卡,請您在後續容災切換後及時參考輔助網卡配置文檔檢查確認輔助彈性網卡的IP地址,確保輔助彈性網卡正常工作。具體操作,請參見配置輔助彈性網卡。
不支援網站對VPC之外的彈性網卡和ECS執行個體。
配置額度限制
單使用者最多建立1000個容災網站對。
每個容災網站對最多512個保護群組。
每個保護群組裡支援的最大容量為32T和最大磁碟數為1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