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备份DBS提供数据恢复能力,通过创建恢复任务将已完成备份的数据恢复到云数据库、本地数据库或DBS沙箱中,可用于误操作后恢复以及分析历史数据等场景。
前提条件
费用说明
恢复功能不收费,但若恢复数据至新RDS实例上,则需要收取新实例费用。新实例费用与所选实例规格、存储空间有关,具体请以实际出账为准。
注意事项
通过DBS进行恢复操作时,若需恢复数据库到其他地域的RDS实例中,目标RDS实例需要具备公网地址。
例如,当前DBS备份计划所在地域为华东1(杭州),需要恢复数据到华北2(北京)的RDS实例中,则华北2(北京)地域的RDS实例需要具备公网地址。
恢复时间取决于备份计划规格和要恢复的数据库大小。规格越高恢复速度越快,数据量越大恢复所需的时间也就越长。更多信息,请参见备份恢复性能说明。
操作步骤
本示例仅介绍通用配置流程,不同数据库引擎的恢复配置略有不同。关于各类数据库引擎的详细配置案例,请参见备份与恢复概览。
DBS基于Copy Data Management(CDM)技术提供沙箱功能,让您的数据库实现快速恢复(RTO秒级),您可以在沙箱中进行各类分析、测试验证操作。更多信息与具体操作,请参见自建MySQL应急恢复。
登录DBS控制台。
单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备份计划,然后在上方选择目标地域。
找到目标备份计划ID,单击右侧操作列下管理。
在备份任务配置页面,单击右上角的恢复数据库。
在配置恢复时间点页面,配置恢复时间点与恢复目标数据库,并单击下一步。
说明不同数据库引擎的恢复配置略有不同,各类数据库恢复配置详情,请参见各类数据库引擎的详细配置案例。
数据库备份DBS支持将数据库(MySQL、SQL Server)恢复至新建RDS实例中,无需提前创建RDS实例。
在配置恢复对象页面,配置以下信息,并单击页面右下角的预检查并启动。
配置
说明
冲突处理
默认冲突处理为遇到同名对象则重命名,例如表
job_info
恢复时遇到同名表时,系统会将新表重命名为job_info_dbs_<恢复任务ID>_<时间戳>
。恢复对象
在源数据库对象栏中选择需要恢复的数据库或表,将其移动到已选择数据库对象栏中。
说明部分数据库支持单表或单库恢复粒度,减少恢复的数据量,缩短恢复时间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具体支持的恢复粒度,请参见支持的数据库引擎与功能。
在预检查对话框中显示预检查通过后,单击立即启动。
您可以在左侧的恢复任务页签中,查看数据库恢复进度。
相关操作
您也可以通过API直接创建、启动或查看恢复任务。具体详情,请参见CreateRestoreTask - 创建恢复任务、StartRestoreTask - 启动恢复任务或DescribeRestoreTaskList - 查看恢复任务列表。
如果所选恢复时间点的备份数据不符合业务要求,必要时,您可以在全量数据备份页面右上角,单击发起全量备份进行手动备份。等待备份完成后,重新执行恢复任务,恢复时选择最新全量备份集所在的时间点。
如果恢复任务出现异常或报错,请参见常见报错排查尝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