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S PostgreSQL提供了跨地區備份資料(異地備份)功能,可以自動將資料備份到另一個地區,可用於監管或容災恢複等情境。
PostgreSQL預設的備份功能,請參見備份PostgreSQL資料。
MySQL跨地區備份,請參見MySQL跨地區備份。
SQL Server跨地區備份,請參見SQL Server跨地區備份。
跨地區備份和預設備份的區別
對比項 | 跨地區備份 | 預設備份 |
是否預設開啟 | 預設關閉,需要手動開啟。 | 預設開啟。 |
備份儲存 | 備份儲存在另一個地區。 | 備份儲存在執行個體所在地區。 |
備份恢複 | 只能恢複資料到目的地區的新執行個體。 | 可以恢複到
|
備份保留時間長度 | 獨立於執行個體,執行個體釋放後仍會按照設定的保留時間進行保留。 | 預設在執行個體釋放後只保留7天。 |
前提條件
RDS PostgreSQL執行個體需滿足以下條件:
本地碟:PostgreSQL 9.4、10(高可用系列)
雲端硬碟:PostgreSQL 10或以上版本(不支援Serverless執行個體)
若您初次使用RDS備份服務,您需要使用阿里雲主帳號完成DBS服務關聯角色(AliyunServiceRoleForDBS)授權。具體操作,請參見如何授權DBS服務關聯角色。
執行個體不是新通用型規格。
說明新通用型規格提供更好的彈效能力以及更高的執行個體效能,提升了執行個體的建立、變更配置速度。但當前適配尚不完善,暫不支援跨地區備份。新通用型規格的更多資訊,請參見RDS PostgreSQL主執行個體(新通用型)。
費用說明
注意事項
跨地區備份不會影響預設備份,兩者同時存在(本地備份複製到另一個地區上)。
預設備份完成後就會觸發跨地區備份,即預設備份轉儲到跨地區備份存放裝置上。
開啟跨地區備份時,如果最近24小時沒有有效備份組,會觸發一次備庫備份。
由於網路原因,RDS PostgreSQL的跨地區備份功能僅支援特定地區的備份鏈路,詳情請參見下表。
重要支援從境內→境內、境內→境外、境外→境內、境外→境外。
僅支援備份至除源地區自身以外的地區,具體以實際環境為準。
支援環境
具體地區
境內
華北2(北京)、華東2(上海)、華東1(杭州)、華南1(深圳)、華北1(青島)、華南3(廣州)、華北6(烏蘭察布)、華南2(河源)、西南1(成都)、華北5(呼和浩特)、華北3(張家口)
境外
中國香港、美國(矽谷)、美國(維吉尼亞)、新加坡、日本(東京)、德國(法蘭克福)、馬來西亞(吉隆坡)、印尼(雅加達)、菲律賓(馬尼拉)、英國(倫敦)、韓國(首爾)、泰國(曼穀)
開啟跨地區備份
登入RDS管理主控台,在左側單擊執行個體列表,然後在上方選擇地區。
找到目標執行個體,在右側選擇
。說明您也可以進入目標執行個體,在執行個體備份復原頁面的備份設定頁簽內找到跨地區備份設定選項,然後單擊編輯。
如果沒有顯示跨地區備份設定選項,請確認您的執行個體是否滿足前提條件。
設定如下參數,單擊確定。
參數
說明
跨地區備份
跨地區備份的總開關,這裡選擇開啟。
備份地區
當前可以用於存放備份的地區,本地備份檔案將會自動複製到該地區上。
跨地區備份保留
跨地區備份檔案可以保留7~1825天,即最多保留5年。
說明即使RDS執行個體到期或被釋放,該跨地區備份檔案的保留時間不受影響,可以在目標執行個體
中看到未到期的備份檔案。跨地區記錄備份
跨地區記錄備份的開關,開啟後本地記錄備份檔案自動複製到該地區的OSS上。
跨境合規協議
閱讀並勾選相關協議。
修改跨地區備份設定
您可以修改跨地區備份策略,例如目的存放備份的地區、跨地區備份組保留天數等。
登入RDS管理主控台,在左側單擊備份管理,然後在上方選擇地區。
在
頁簽中找到目標執行個體,單擊最右側的設定,即可修改跨地區備份設定。說明如果執行個體已被釋放,則只能修改保留天數,其它選項無法修改。
關閉跨地區備份
您可以根據業務實際需求隨時關閉跨地區備份功能。
登入RDS管理主控台,在左側單擊備份管理,然後在上方選擇地區。
在
頁簽中找到目標執行個體,單擊最右側的設定。修改跨地區備份狀態為關閉,修改跨地區備份保留天數為7天。
說明關閉跨地區備份後,不會再產生新的備份,也不會再收取流量費。但舊的備份不會立即刪除,根據備份策略,備份會保留至少7天。您可以設定跨地區備份保留時間為7天,等7天后備份檔案將全部自動清除,就不會再收取跨地區備份的費用。
下載跨地區備份組
在RDS控制台發起跨地區備份完成後,您可以下載跨地區儲存的備份資料。
相關文檔
如果您已完成跨地區備份,可以跨地區恢複資料,將資料恢複到目的地區的新執行個體或已有執行個體上。具體操作,請參見跨地區恢複資料。
您也可以通過API直接進行跨地區備份相關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