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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 Filing:重慶備案規則

更新時間:Jul 13, 2024

在您進行ICP備案操作時,不同省市管局要求的ICP備案規則以及所需材料不同,本文將為您介紹重慶的備案規則。

企業或單位使用者

如您的ICP備案主體為企業或者單位時,您可參見如下規則,提前瞭解ICP備案規則並準備好ICP備案資料。

  • ICP備案重要規則

    • 網域名稱持有人需與主辦單位名稱(含股東)、法定代表人姓名、單位主要負責人或進階管理員一致。若網域名稱持有人不在單位名稱下,需要提供有關網域名稱註冊人的證明檔案。

    • ICP備案主體負責人必須為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則不允許進行ICP備案。

    • 已備案成功的互連網資訊服務開通後需在互連網資訊服務底部懸掛互連網資訊服務ICP備案號並連結至工信部備案平台。

    • 自2018年01月01日0點起,對提交的互連網資訊服務ICP備案申請,進行互連網資訊服務備案網域名稱核驗。

    • 網域名稱有效期間需大於或等於3個月。

    • 主體負責人,未滿16周歲不可備案,16~18周歲需提供工作證明。網站負責人,未滿14周歲不允許進行ICP備案。

    • 新增備案時,一個主體只能新增一個網域名稱。

  • ICP備案所需資料

    • 主辦單位有效證件原件電子版彩色照片,如營業執照電子版等。

    • 主體負責人有效證件原件電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證電子版等。

    • 互連網資訊服務負責人有效證件原件電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證電子版等。

    • 若證件類型為身份證,請確保身份證有效期間大於3個月。

    • 授權委託書電子版(非必選):若網站負責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權委託書。

    • 網站建設方案書(非必選):網域名稱首碼超過5個時(含5個),需提供每個網域名稱的網站建設方案書和情況說明書。需要提供的資料請根據審核員給的地址郵寄至阿里雲。

    • 網站負責人人臉核驗。

  • ICP備案流程概述

    您可提前瞭解並做好ICP備案前的準備工作,ICP備案前需做的準備工作請參見ICP備案前準備概述。準備完成後您可在PC端登入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或使用手機端登入阿里雲App進行ICP備案操作。

  • 變更備案規則

    如您的主體在阿里雲已成功進行了ICP備案,後續ICP備案的主體資訊或互連網資訊服務資訊發生了變更,您需參見如下的備案規則及時變更主體或變更互連網資訊服務,更新您的備案資訊。

    單位性質備案可以變更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性質備案,無需提供變更證明。

  • 接入備案規則

    如您的主體和網域名稱均已通過其他服務商成功備案,現需要將服務商變更為阿里雲或將阿里雲添加為該互連網資訊服務的新增服務商,您需參見如下規則在阿里雲進行接入備案。

    所有資訊(包括主體資訊、網站資訊和網站負責人資訊)都需和原備案資訊一致,不可先接入後變更。

個人使用者

如您的ICP備案主體為個人時,您可參見如下規則,提前瞭解ICP備案規則並準備好ICP備案資料。

  • ICP備案重要規則

    • 必須使用境內註冊商註冊的網域名稱備案。

    • 非本省身份證不能進行個人備案。

    • 網站建設方案書(非必選):網域名稱首碼超過2個(含2個),需提供每個網域名稱的網站建設方案書和情況說明書。需要提供的資料請根據審核員給的地址郵寄至阿里雲。

    • 個人不滿16周歲不允許進行ICP備案,16~18周歲需上傳本人勞動就業證明材料。

    • 已備案成功的互連網資訊服務開通後需在互連網資訊服務底部懸掛互連網資訊服務ICP備案號並連結至工信部備案平台。

    • 自2018年01月01日0點起,對提交的互連網資訊服務ICP備案申請,進行互連網資訊服務備案網域名稱核驗。

    • 網域名稱有效期間需大於或等於3個月。

    • 網域名稱持有人需與主辦人名稱一致。

    • 新增備案時,一個主體只能新增一個網域名稱。

  • ICP備案所需資料

    • 個人有效證件原件電子材料,如身份證原件彩色拍照照片等,若證件類型為身份證,請確保身份證有效期間大於3個月。

    • 網站建設方案書(非必選):網域名稱首碼超過2個(含2個),需提供每個網域名稱的網站建設方案書和情況說明書。需要提供的資料請根據審核員給的地址郵寄至阿里雲。

    • 網站負責人人臉核驗。

  • ICP備案流程概述

    您可提前瞭解並做好ICP備案前的準備工作,ICP備案前需做的準備工作請參見ICP備案前準備概述。準備完成後您可在PC端登入阿里雲ICP代備案管理系統或使用手機端登入阿里雲App進行ICP備案操作。

  • 變更備案規則

    如您的主體在阿里雲已成功進行了ICP備案,後續ICP備案的主體資訊或互連網資訊服務資訊發生了變更,您需參見如下的備案規則及時變更主體或變更互連網資訊服務,更新您的備案資訊。

    個人性質備案不可以變更為其他個人,當已備案成功的個人是單位法定代表人時,可以從個人性質備案變更為單位性質。

  • 接入備案規則

    如您的主體和網域名稱均已通過其他服務商成功備案,現需要將服務商變更為阿里雲或將阿里雲添加為該互連網資訊服務的新增服務商,您需參見如下規則在阿里雲進行接入備案。

    • 主辦單位名稱、證件號碼需與原ICP備案資訊(工信部備案資訊)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變更備案或登出備案後重新提交ICP備案申請。

    • 通訊地址符合當前管局規則即可,可接入成功後再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