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將一張預留執行個體券拆分為數張計算力更小的預留執行個體券,匹配相應規格的隨用隨付執行個體,應對業務量的分流。為便於描述,待拆分的預留執行個體券稱為原券,拆分後得到的預留執行個體券稱為目標券。
前提條件
原券處於已生效狀態。
不存在處理中的拆分、合并或修改預留執行個體券請求。
使用限制
gn6i、t5規格類型系列的預留執行個體券不支援拆分。
支援更改執行個體大小,但不支援更改執行個體規格類型系列。
不支援修改預留執行個體券的地區或可用性區域。
目標券計算力的總和必須等於原券計算力,詳細的計算力說明請參見預留執行個體券與執行個體的匹配。樣本如下圖所示。
操作步驟
登入ECS管理主控台。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 。
在預留執行個體券頁面,單擊原券操作列下的拆分。
在拆分執行個體券頁面,配置各個目標券的名稱、執行個體規格和執行個體數量。
單擊確定。
執行結果
提交拆分請求後,原券進入更新中狀態,並出現建立中的目標券。不支援取消處理中的拆分請求,如有需要復原拆分效果,您可以合并通過拆分獲得的預留執行個體券。
拆分請求處理完成後:
如果成功拆分預留執行個體券:
原券進入失效狀態,失效時間按整點計算,價格更新為0美元。
目標券進入已生效狀態,生效時間按整點計算。如果為可用性區域級預留執行個體券,資源預留的類型也會自動更新。
如果目標券成功匹配隨用隨付執行個體,在同一個小時即開始抵扣賬單。
如果拆分預留執行個體券失敗,原券繼續可用。
例如,您在2020年05月28日 20:30成功拆分預留執行個體券,將一張規格為ecs.g5.2xlarge的可用性區域級預留執行個體券(有預留)拆分成兩張規格為ecs.g5.xlarge的可用性區域級預留執行個體券(有預留),則原券的失效時間和目標券的生效時間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