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業務量集中,您可以將數張預留執行個體券合并為一張計算力更大的預留執行個體券,匹配相應規格的隨用隨付執行個體。為便於描述,待合并的預留執行個體券稱為原券,合并後得到的預留執行個體券稱為目標券。
前提條件
購買原券時的幣種必須相同。
原券處於已生效狀態。
如果原券是地區級預留執行個體券,必須位於同一地區。如果原券是可用性區域級預留執行個體券,必須位於同一可用性區域。
原券的作業系統平台、結束時間必須相同。
說明結束時間在購買預留執行個體券時確定,不一定等於失效時間。例如您成功合并執行個體券後,原券狀態會變為失效,但是顯示的結束時間保持不變。
不存在處理中的拆分、合并或修改預留執行個體券請求。
適用限制
gn6i、t5規格類型系列的預留執行個體券不支援合并。
支援更改執行個體大小,但不支援更改執行個體規格類型系列。
不支援修改預留執行個體券的地區或可用性區域。
目標券的執行個體數量小於等於100台。
目標券計算力的總和必須等於原券計算力,詳細的計算力說明請參見預留執行個體券與執行個體的匹配。樣本如下圖所示。
目標券的執行個體規格必須存在。例如,g5規格類型系列中沒有ecs.g5.5xlarge規格,因此無法通過合并得到對應的預留執行個體券,如下圖所示。
操作步驟
登入ECS管理主控台。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 。
在預留執行個體券頁面,單擊原券操作列下的合并。
在合并執行個體券頁面,選擇各個原券,然後配置目標券的名稱、執行個體規格和執行個體數量。
單擊確定。
執行結果
提交合并請求後,原券進入更新中狀態,並出現建立中的目標券。不支援取消處理中的合并請求,如有需要復原合并效果,您可以拆分通過合并獲得的預留執行個體券。
合并請求處理完成後:
如果成功合并預留執行個體券:
原券進入失效狀態,失效時間按整點計算,價格更新為0美元。
目標券進入已生效狀態,生效時間按整點計算。如果為可用性區域級預留執行個體券,資源預留的類型也會自動更新。
如果目標券成功匹配隨用隨付執行個體,在同一個小時即開始抵扣賬單。
如果合并預留執行個體券失敗,原券繼續可用。
例如,您在2020年05月29日 08:30成功合并預留執行個體券,將兩張規格為ecs.g5.xlarge的地區級預留執行個體券(無預留)合并成一張規格為ecs.g5.2xlarge的地區區級預留執行個體券(無預留),則原券的失效時間和目標券的生效時間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