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供資料同步的效能資料。
注意事項
本文提供的效能資料僅在您規劃資料轉送工作負載的容量時用作參考。測試資料不能保證效能層級,同步任務的實際效能可能與本文提供的資料不同。有關DTS可保證的效能層級,請參見服務等級協定(SLA)。
資料同步效能
實際同步效能取決於網路延遲以及來源資料庫和目標資料庫系統的效能。
執行個體規格 | 最大效能(RPS) |
micro | 小於200 |
small | 2,000 |
medium | 5,000 |
large | 11,000 |
說明
執行個體規格對應的同步效能按照每秒記錄數(RPS)來衡量。 此度量值表示每秒同步的SQL運算元量,包括BEGIN操作、COMMIT操作、DML操作(INSERT、DELETE和UPDATE)及DDL操作。 本文中列出的效能資料基於滿足以下條件的效能測試:
在源執行個體上啟動並執行壓力測試產生的工作負載超過了每個DTS執行個體規格的最大效能。
目標資料庫執行個體可以提供足夠的效能來處理由同步任務產生的寫入工作負載。
DTS伺服器與源或目標執行個體之間的網路延遲不超過2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