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根據實際業務需求設定備份計劃的生命週期,即備份組的保留時間。本文介紹修改備份生命週期的方法。
前提條件
僅支援通過Database BackupDBS控制台建立的備份計劃,以及在Database BackupDBS控制台自動接入的RDS預設物理備份計劃。
說明
RDS跨地區備份產生的轉儲備份計劃暫不支援在Database BackupDBS控制台設定備份生命週期。
操作步驟
登入DBS控制台,單擊左側導覽列的備份計劃,進入備份計劃列表頁面。
單擊備份計劃操作列的管理,進入備份任務配置頁面。
單擊生命週期資訊地區的設定生命週期。
設定全量或增量備份生命週期保留時間,完成後單擊儲存。
重要生命週期最短支援7天,最長支援3650天,保留時間到期後,備份組自動刪除,不可恢複。
如果您沒有開啟增量備份,控制台僅會顯示全量備份生命週期一個配置項。如何開啟增量備份,請參見開啟或關閉增量記錄備份。
相關文檔
如需瞭解資料庫是否支援增量備份,請參見支援的資料庫引擎與功能。
您也可以通過API修改備份資料保留時間,請參見ModifyStorageStrategy - 修改儲存資料的生命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