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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Monitor:管理系統事件警示規則(舊版)

更新時間:Nov 14, 2024

CloudMonitor集中管理各雲產品的系統事件和自訂事件。您可以為雲產品的系統事件設定警示規則,當異常發生時,您可以及時收到警示通知,便於快速分析並定位問題。

背景資訊

說明

舊版系統事件警示規則功能已不再升級,功能會逐步下線,建議您使用新的事件訂閱功能。關於如何建立事件訂閱策略,請參見建立訂閱策略

CloudMonitor支援的事件類型和雲產品如下表所示。

事件類型

說明

支援的雲產品

系統事件

CloudMonitor為您提供各雲產品系統事件的統一查詢入口,使您及時得知各雲產品的運行狀態,並接收警示通知。

支援的雲產品和系統事件

自訂事件

您可以通過CloudMonitor的自訂事件上報介面,將目標雲產品的例外狀況事件上報到CloudMonitor,使您及時得知該雲產品的運行狀態,並接收警示通知。

CloudMonitor支援的所有雲產品。

建立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前提條件:如果事件警示規則需要作用於指定應用分組中的執行個體上,則請您確保已建立應用分組,且已將目標資源添加至該應用分組。具體操作,請參見建立應用分組添加資源至應用分組

  1. 登入CloudMonitor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事件中心 > 系統事件

  3. 事件監控頁簽,單擊另存新檔警示

  4. 建立/修改事件警示面板,設定系統事件的警示規則參數。

    表 1. 系統事件警示規則參數說明

    地區

    參數

    說明

    基本資料

    警示規則名稱

    事件警示規則的名稱。

    事件警示規則

    產品類型

    事件警示規則的雲產品類型。CloudMonitor支援的雲產品,請參見雲產品系統事件

    事件類型

    事件警示規則的事件類型。每個雲產品支援的事件類型,請參見雲產品系統事件

    事件等級

    事件警示規則的事件等級。每個雲產品支援的事件等級,請參見雲產品系統事件

    事件名稱

    事件警示規則的事件名稱。每個雲產品支援的事件名稱,請參見雲產品系統事件

    關鍵詞過濾

    警示規則的過濾關鍵詞。取值:

    • 滿足包含上面任何一個關鍵詞:當事件內容中包含任何一個關鍵詞時,CloudMonitor會發送警示通知。

    • 滿足不包含上面任何一個關鍵詞:當事件內容中不包含任何一個關鍵詞時,CloudMonitor會發送警示通知。

    說明

    關於如何查看事件內容,請參見查看系統事件

    SQL Filter

    SQL過濾語句。

    支援andor的條件式篩選,例如:Warn and i-hp368focau7dp0hw****,表示當事件內容中包含執行個體i-hp368focau7dp0hw****和警示層級Warn時,CloudMonitor才會發送警示通知。

    資源範圍

    事件警示規則應用的資源範圍。取值:

    • 全部資源:應用於目標雲產品下的全部資源。

    • 應用分組:應用於指定應用分組下的目標雲產品。需要您選擇一個應用分組。

    警示方式

    說明

    至少選擇一種警示方式。

    警示通知

    CloudMonitor直接將事件警示通知發送給連絡人群組。需設定以下參數:

    • 連絡人群組:事件警示規則的警示連絡人群組。

    • 通知方式:事件警示的層級和通知方式。取值:

      • Critical(郵件+WebHook)

      • Warning(郵件+WebHook)

      • Info(郵件+WebHook)

    輕量訊息佇列(原 MNS)

    事件警示投遞到Message Service的指定隊列。

    Function Compute

    事件警示投遞到Function Compute的指定函數。

    URL回調

    公網可訪問的URL,用於接收CloudMonitor通過POST或GET請求推送的警示資訊。目前僅支援HTTP協議。關於如何設定警示回調,請參見使用系統事件警示回調(舊版)

    當您需要測試警示回調地址的連通性時,可以執行以下操作。

    1. 單擊回調地址正後方的測試

      WebHook測試面板,您可以通過Webhook返回的狀態代碼和測試結果詳情對警示回調地址的連通性進行判斷和排查。

      說明

      您還可以設定Webhook的回調模板類型語言,再次單擊測試,擷取對應的測試結果詳情。

    2. 單擊關閉

    Log Service

    事件警示投遞到Log Service的指定日誌庫。

    通道沉默周期

    警示發生後未恢複正常,間隔多久重複發送一次警示通知。取值:5分鐘、15分鐘、30分鐘、60分鐘、3小時、6小時、12小時和24小時。

    某監控指標達到警示閾值時發送警示,如果監控指標在通道沉默周期內持續超過警示閾值,在通道沉默周期內不會重複發送警示通知;如果監控指標在通道沉默周期後仍未恢複正常,則CloudMonitor再次發送警示通知。

    例如:當通道沉默周期選擇12小時時,如果警示未恢複正常,則間隔12小時後,CloudMonitor會再次發送警示通知。

  5. 單擊確定

調試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建立系統事件警示規則後,您可以使用系統事件的調試功能,驗證系統事件警示規則中設定的輕量訊息佇列(原 MNS)、Function Compute、URL回調和Log Service是否能正常被觸發。

使用限制:您只能調試系統事件的警示規則,且該規則必須關聯指定的雲端服務和事件名稱。

  1. 登入CloudMonitor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事件中心 > 系統事件

  3. 事件監控頁簽,單擊右側的舊版事件警示規則

  4. 先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對應操作列的更多表徵圖,然後單擊調試

  5. 建立事件調試面板,選擇待調試事件。

  6. 內容(JSON格式)地區,顯示該事件內容,您可以根據實際環境修改其執行個體ID等資訊。

  7. 單擊確定

    CloudMonitor自動給警示連絡人發送一條警示測試通知。

修改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1. 登入CloudMonitor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事件中心 > 系統事件

  3. 事件監控頁簽,單擊右側的舊版事件警示規則

  4. 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對應操作列的修改

  5. 建立/修改事件警示面板,設定系統事件的警示規則參數。

    關於如何設定系統事件警示規則的相關參數,請參見系統事件警示規則參數說明

  6. 單擊確定

禁用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新建立的系統事件警示規則預設的啟用狀態已啟用。當您暫時不需要接收某條系統事件的警示通知時,可以對其執行禁用操作。啟用系統事件警示規則後,自動回復警示通知。

  1. 登入CloudMonitor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事件中心 > 系統事件

  3. 事件監控頁簽,單擊右側的舊版事件警示規則

  4. 禁用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 單個禁用

      1. 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對應操作列的禁用

      2. 單擊確定

    • 批量禁用

      1. 先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前面的複選框,然後單擊左下角的禁用

      2. 單擊確定

啟用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當某條系統事件警示規則的啟用狀態已禁用時,您可以對其執行啟用操作。

  1. 登入CloudMonitor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事件中心 > 系統事件

  3. 事件監控頁簽,單擊右側的舊版事件警示規則

  4. 啟用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 單個啟用

      1. 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對應操作列的啟用

      2. 單擊確定

    • 批量啟用

      1. 先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前面的複選框,然後單擊左下角的啟用

      2. 單擊確定

刪除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刪除目標系統事件的警示規則後,該系統事件不再給您發送警示通知。

  1. 登入CloudMonitor控制台

  2.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事件中心 > 系統事件

  3. 事件監控頁簽,單擊右側的舊版事件警示規則

  4. 刪除系統事件警示規則。

    • 單個刪除

      1. 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對應操作列的刪除

      2. 單擊確定

    • 大量刪除

      1. 先單擊目標警示規則前面的複選框,然後單擊左下角的刪除

      2. 單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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