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S檔案備份警示功能可以在備份失敗或用戶端與伺服器串連斷開時,預設向阿里雲帳號發送警示郵件。此外,您可以自訂警示方式、接收警示通知的警示連絡人或警示聯絡組。
備份失敗或用戶端與伺服器串連斷開約1小時後,警示連絡人會收到警示通知。
步驟一:設定警示連絡人
警示連絡人是備份警示的接收人。設定警示連絡人的具體操作如下: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报警联系人。
在报警联系人管理頁面,單擊新建联系人。
在新建联系人面板,輸入联系人姓名等。
联系方式選擇邮件。單擊確定。
選擇郵件作為連絡方式後,輸入联系人邮箱,然後單擊发送验证码。登入該郵箱,在郵箱查看到驗證碼後,返回備份控制台,輸入郵箱驗證碼。
說明在报警联系人管理頁面,您可以看到所有的警示連絡人及其相關資訊。
您可以單擊編輯,修改連絡人的郵箱。
已被選定為警示通知,或已經加入其它警示聯絡組的連絡人不可刪除。
步驟二:(可選)設定警示聯絡組
如果您希望警示時有多個人收到通知,為了方便管理,您可以設定警示聯絡組,將需要收到通知的警示連絡人添加到警示聯絡組中。出現警示時,系統會向警示聯絡組中的所有人發送通知。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报警联系人。
在报警联系组頁簽,單擊新建联系组。
在新建联系组面板,輸入组名。
勾選需要添加到組中的連絡人,目標連絡人就會出現在已选联系人框中。
單擊确定。
說明在警示連絡人管理頁面,您可以看到所有的警示聯絡組以及組內人數。
您可以單擊編輯,修改警示聯絡組。
已被選定為警示通知的聯絡組不可刪除。
步驟三:自訂備份警示規則
如果您不為備份庫或用戶端設定警示,則Cloud Backup服務預設向阿里雲帳號發送警示郵件,如自訂警示規則,則執行個體級警示規則的優先順序高於備份庫警示規則。
雲備份支援為備份庫和用戶端設定備份警示。
為備份倉庫設定警示規則
為備份庫設定警示是指為備份庫下的所有ECS備份用戶端、本地檔案備份用戶端和本地虛擬機器備份用戶端統一設定警示方式。如果您沒有為用戶端單獨設定備份警示,則設定備份庫警示後,預設採用備份庫的警示方式。
在概覽頁面,找到需要設定備份警示的備份庫。
在備份庫的右上方,選擇
。在报警方式面板,根據需要選擇不同的備份警示方式。
警示方式
描述
關閉
該倉庫下的用戶端或執行個體不再發送警示通知。
通知主账号
該執行個體用戶端的備份警示通知會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給主帳號。
自定义
選擇一個或多個連絡人(組)。完成配置後,該執行個體用戶端會發送備份警示給已選擇的連絡人(組)。
單擊確定。
為用戶端設定警示規則
為一個用戶端單獨設定警示方式。用戶端單獨設定警示方式後,該用戶端不再使用備份庫或預設警示方式。
在左側導覽列,選擇
。在ECS实例列表頁面,找到勘探端,在其右側操作列選擇
。在报警方式面板,根據需要選擇不同的警示方式。
警示方式
描述
關閉
備份出現異常後不再發送警示通知。
跟备份库报警一致
使用備份庫警示方式。
通知主账号
備份警示通知會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給阿里雲帳號。
自定义
選擇一個或多個連絡人(組)。完成配置後,該執行個體用戶端會發送備份警示給已選擇的連絡人(組)。
單擊確定。